特別生

特別生

針對在教會或職場有事奉,希望修讀一些神學科目,但又無法報讀任何一個神學訓練課程的肢體,本院設立「特別生」學額,供凡本院校友之配偶或學生之配偶、本院在職同工、各教會在職傳道人及福音機構同工申請,每學期選修合適之科目(須符合有關科目之先修要求),須完成課堂之指定閱讀及功課,參加考試。

特別生亦須符合本院之入學要求,唯毋須參加入學試。特別生(除本院職工外)只能以兼讀方式修讀兩年(最多四科)。兩年後有意繼續修讀,則必須正式申請入讀學院其中一個課程。特別生所修學分日後能否轉入本院課程,須視乎屆時能否獲本院取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