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「從使人『看清』 到使人『看見』」的 故事 - 陳冠志

一個「從使人『看清』 到使人『看見』」的 故事 - 陳冠志 

我的蒙召過程歷時約八年,它始於一位宣教士的見證。 2007年,傳道人借了一本《戴德生傳》給我閱讀,這本書讓 我明白投靠神的人是有福的。雖然戴德生先生看似甚麼都沒有,可是,他卻是甚麼都有,因為神在背後統管一切。從那 時起,我認為作傳道人不是那麼可怕和缺乏的。我作為一位視光師,能夠幫助病人重現清晰的視力,這 固然有意義,但從永恆的角度看來,再好的視力也有衰殘的 一天。若果一個人能夠認識耶穌、悔改、相信並跟隨他,他的福樂才是永恆的。因此,我萌生了作傳道人的念頭。不過, 我不知道這感動是否從神而來,還是我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。 之後,我從以下四方面探索神的呼召,最後確認神呼召我作傳道人。

 

事奉的恩賜

第一、我檢視個人有否神賜予作傳道人的恩賜。在神的 帶領下,我在每一份工作中都有機會傳揚福音,我亦察覺神 賜予我教導的恩賜。由於認識的同事多了,我就有機會開展 職場查經團契。無論在團契或職場,帶領小組查經是我最喜 歡的事奉。我知道無論做甚麼,只要是為主盡心而做,神都 會悅納。縱然如此,我卻感到不滿足,相反,我十分渴望有 更多機會領人歸主和帶領別人查考聖經,又期望自己在這些事奉中做得更好。

 

配偶的支持

第二、由於家人尚未信主並望子成龍,所以他們反對我 作傳道人。我甚願神賜給我一位愛主的姊妹作配偶,能同心 行傳道之路。從2008年起,我就為著尋找配偶的事祈禱, 求神賜給我一位敬畏主的妻子。2009年中,我到了英國, 在一位好友的教會團契中認識了一位姊妹。開始與她談戀愛 時,我就清楚告訴她,將來我可能會踏上全時間傳道的路, 這表示著我們未必有世人所期望的富裕生活。就我可能作傳 道人一事,她表示支持,並願意和我一同尋求神的心意。自 從2013年8月我們結婚到現在,她對我全職事奉愈來愈支持,亦感到愈來愈欣喜。為此,我要感謝神,因為我和妻子同時 領受了神的感動,並順服神的帶領。妻子的認同和支持,實 在是神賜給我一生全職事奉的強心針。

 

傳道的心志

第三、即使我知道傳道人不是一份輕省的職事,我仍堅 持個人從神而來的領受。直到2014年,我繼續尋求神是否呼召我。感謝主,祂帶領我參加了播道神學院的奉獻團契,當 中的聚會讓我更明白全職事奉的事,包括作傳道人的預備、 代價、實際的挑戰等。報讀播道神學院之前,一位傳道人向 我訴苦,她透露在事奉中與同工之間的磨擦,甚至向我展示 她打算遞交給教會的辭職信。與此同時,我又想起作傳道人 其他的困難,例如:傳道人要先接受三年全時間的神學訓練, 這意味著我將會三年沒有收入,而且,傳道人的薪水亦遠遠 不及我當時作視光師的收入,還有,傳道人的事奉較我當時 的工作難度更高,挑戰更多等。不過,如此種種都沒有打擊 我渴望作傳道人的心志。

 

內心的動機 

最後,我想起有人提及,有些傳道人因渴求權力,會藉 事奉達到個人所求,我不想自己存著這個不當的動機去事奉神。當時我和妻子都有感動去探索神會否呼召我們作宣教士。 人在異鄉做開荒工作,既沒有會友,也沒有教會,更需要很謙卑地學習當地文化和民情,這樣的處境根本沒有任何顯威 風的機會,而如果我們仍樂意回應及順服,這樣,我便知道 我願作傳道人的渴想,不是從我肉體的喜好或興趣而來,而是從神的呼召而來。我想起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:「因為你們立志行事,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,為要成就祂的美 意。」感謝主,幸好我並沒有想藉作傳道人去得世上的利益。 縱然我知道作傳道有著上述巨大的挑戰和困難,我也不怕。 我是何等願意,何等羡慕去作全職傳道人。再者,熟悉我的 牧者和團契的肢體都認同我的領受,並鼓勵我踏上全職事奉 的路。因著上述種種的經歷,我認定作傳道人牧養信徒是神 給我一生的呼召。 

整個尋求神呼召的過程,我都看見神的帶領,袖帶著我 走了八年蒙召之路。保守了我心中那份感動,讓我愈來愈確認一件事:除了傳道人的職事外,我不願作其他工作。除了內心實在的感動外,讓我有反省的機會,叫我知道作傳 道人不是出於個人不良的動機,而是來自神的感動。這八年 來,無論我內心的感動或外在的印證都很明顯。神的保守, 祂對我的慈愛及供應,以及神的呼召既是那麼明顯,我就豁 出去,由一個使人「看清」事物的視光師,轉去作一個帶領 人「看見」神的傳道人,奉獻一生,永不收回。願神得著當得的榮耀!